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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寶座未日審判 The Last Judgment Before the Great White Throne白寶座未日審判 The Last Judgment Before the Great White Thr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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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案卷展開了」。這本記錄一切不信主之世人生前所犯案的簿冊一經展開,世人在明察秋毫的審判主面前,再無逃避、抵賴、狡辯的機會了。生前所作的一切不敬虔生活和暗昧不法的事,如欺貧重富、放債取利、姦淫偷盜、勒索殺人、謀殺害人、貪婪詭詐、自私驕傲、嫉妒爭競、好色邪蕩、醉酒荒宴、拜像行邪、不信真神……,以為無人能知,無人能理,誰知到其時卻像放映電影般一幕一幕活現在自己眼前。生前所說過的不敬虔話語,如污穢邪淫、惡毒咒罵、褻瀆自誇、說謊誣捏……,以為聲音已過去,無人能證實,誰知到其時也要如同錄音機的聲帶被播放出來一樣。他們都要羞慚得無地自容,他們都要各自按自己所行的受審判,他們都要被追討定罪,都同被扔在硫磺火湖,和魔鬼同歸於滅亡地獄,晝夜受苦不息,直到無窮無盡。可嘆世人愚昧,甘心事奉魔鬼悖逆真神,至終招來可怕結局,今天還不猛省回頭,棄暗就光,更待何時呢?

「另有一卷生命冊」〈啟 廿:12〉。原來第二次復活從陰間交出來的死人中,有一部份人的名字是記在生命冊上的,顯然他們生前都是信靠耶穌寶血而得救的人。本來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是毫無疑問的,但因他們得救後沒有活在主的裏面,沒有行在主的真道中,沒有結出悔改的果子,以致難逃父神公義的管教,死後靈魂被拘留在陰間受一個時期痛苦,正如父親嚴懲頑劣子一樣。故信徒不可自欺,既信了主便該遵守主道,若信主後生活行為仍與未信主前一般無異,死後難免要像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財主一樣,那時怎麼算好呢?財主本來也是神的選民,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蒙揀選的族類,但只因生時貪戀屬世罪樂,死後便要到陰間受盡火燄之苦。不行真理的信徒們也是如此可悲,將來別人被提,他卻被撇下;別人在千禧年國享福,他卻在陰間受苦。雖然在末日審判時復活仍有得救機會,因凡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,都不致被扔到硫磺火湖裏去受永刑,並仍可與得勝信徒同進永生國度裏,但這樣的得救實在太危險了,真如火中抽出一根柴那般可怖。死後縱然靠著神的恩免去火湖永刑(不至滅亡),且得進入天家(反得永生),但那永恆榮光的賞賜卻是與他無分,這是何等可悲的事呢?信徒們阿!你清楚得救與否呢?你有沒有受聖靈浸得力行在真理上?這麼重大的問題,你豈可忽略自欺而甘冒生命之險呢?弟兄姊妹們!你今天必須接受「血、水、聖靈」完全見證,遵守完全的道作個得勝者,站穩在真理磐石上是最安全的。不論是火湖、陰間、地上大災難……等等甚麼的審判,都保證不會落在你身上,且要在那榮耀天城滿滿足足得著主的賞賜,因為你是行在神的話語上。請聽主說:「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,把房子蓋在磐石上。雨淋、水沖、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總不倒塌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,把房子蓋在沙土上。雨淋、水沖、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,並且倒塌得很大。」〈太 七:24/27〉

未信主的朋友們阿!我再三以神的慈悲請求你們趁著現在就悔改接受救恩,因永生永死、永福永禍,都在乎你今日的決定和選擇,在永遠黑暗的火湖裏,永不再有十架救恩福音真光了!倘若你不接受耶穌作你個人的「慈愛救贖主」,靠祂寶血潔除你一切罪的話,將來祂必然要作你的「公義審判主」,照你生前所行的定你一切的罪啊!「你們轉回、轉回吧!離開惡道,何必死亡呢?」〈結 卅三:11〉「看哪!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,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」〈林後 六:2〉

弟兄姊妹們!你的家人鄰舍的靈魂如何?有沒有盡你本分帶領他們得救呢?「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,若是先從我們起首,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若是義人僅僅得救,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?」〈彼前 四:17/18〉願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迫切愛人靈魂的負擔,在這末後日子,趕快傳揚福音,多為滅亡靈魂哀哭禁食祈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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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過失、犯法的行為。

2. 始祖亞當和夏娃因違背了神的話吃了善惡果,罪就進入了這個世界,痛苦、憂傷、貧窮、軟弱、疾病、災難、死亡……都隨著進入世界。人類相承亞當犯罪的生命而生,因此每個人都有罪性,分為原罪(從亞當來的)與本罪(自己所犯的,細分為不虔與不義兩種。)。罪帶來刑罰、審判與死亡,又使人與神隔絕,人悖逆不信神就是最大的罪。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。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〈羅五:12〉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〈羅六:23〉。(詳見本網頁「神國福音-罪」)

永生

因信主而得的永遠的生命。主為我們釘十架而死,埋葬在墳墓中,第三日從死裡復活,祂復活,是把永遠的生命釋放出來,賜給那些接受祂救恩的人,叫信祂的人靈復活,得著永存不朽的生命,那些在基督裡死了的人,在祂再來時必要復活,得著一個永生的靈體。 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〈約三:16〉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〈羅六:22〉

永生

因信主而得的永遠的生命。主為我們釘十架而死,埋葬在墳墓中,第三日從死裡復活,祂復活,是把永遠的生命釋放出來,賜給那些接受祂救恩的人,叫信祂的人靈復活,得著永存不朽的生命,那些在基督裡死了的人,在祂再來時必要復活,得著一個永生的靈體。 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〈約三:16〉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〈羅六:22〉

火湖

就是硫磺火湖──末日白色大寶座出現時,除名列羔羊生命冊上者外,舉凡死了被拘留在陰間的所有人的靈魂,無論大小都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聽候審判。當案卷展開,若連在生命冊也找不到名字者,他們便都一一被扔進硫磺火湖裡,晝夜受痛苦直到永遠,這是第二次的死,就是永死。〔啟20:1~15〕〔啟21:8〕這火湖,同時也是那些迷惑普天下的魔鬼撒旦、獸和假先知,最終的去處。〔啟20:10〕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 直到永永遠遠。〈啟廿:10〉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……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裏〈啟廿:11/15〉

地獄

拘禁壓制魔鬼撒旦的地方,也通稱地獄。〔啟11:7〕〔啟20:3〕樂園與陰間之間的深淵,是極深的坑,屬魔鬼的靈之住處及拘留所。魔鬼的前身是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,因他要與神同等,神便將他驅逐到坑中極深之處,就是黑暗之坑,亦即無底坑,又叫地獄,但地獄與火湖不同,火湖是魔鬼最終的審判結局。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,你何竟從天上墜落?……然而,你必墜落陰間,到坑中極深之處。〈賽十四:12/15〉就是天使犯了罪,神也沒有寬容,曾把他們丟在地獄,交在黑暗坑中,等候審判。〈彼後二:4〉

被提

主耶穌再來時,那在基督裡(真正悔改領受血、水、聖靈完全見證,歸附使徒帶領被建造在基督身體裡的)遵行真理的人,聖靈會叫我們這會朽壞的身體霎時間改變,得著一個榮耀身體,與主相似,能以被接到空中與主同在,之後地上三年半的大災難就開始了。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,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,又有神的號吹響;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。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遇,這樣,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…〈帖前 四:16/18〉

受審判

人類必定面臨的最終審判是白色寶座末日審判。人的靈魂是永遠不滅的,主耶穌再來,展開永不震動榮耀國度之先,祂要施行審判,並照各人所行的判定靈魂的去處(天國、陰間、火湖),這被魔鬼玷污過的舊天地則要被烈火焚燒。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〈啟廿:13〉因為祂(耶穌)是人子,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。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,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〈約五:27/29〉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……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,案卷展開了……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〈啟廿:11/15〉

公義

神就是公義。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,為千萬人存 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 三、四代。〈出卅四:6/7〉